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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3家轻工企业获全国循环经济工作先进单位表彰
日期:2012-11-09 

【概要描述】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表彰全国循环经济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发改环资〔2012〕3125号),将全国76个企业和园区确定为循环经济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我省有6家企业和园区入选,数量并列全国第一,其中3家来自我省轻工行业,分别是: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菱花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具体方法和现实途径。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决议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和布局,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产品生产中,使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山东省轻工行业发展水平处于全国领先行列。依据行业发展中所面临的诸多生态和经济问题,“十一五”以来,我省轻工行业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本次三家山东轻工企业被选为全国循环经济工作先进单位是对山东轻工长期开展节能环保、发展循环经济的肯定,也必将进一步调动我省各轻工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为我省轻工行业的健康发展注入活力。